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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上这双格外纯粹的黑眸,不知为何,余择远总有种自己在跟一只吉娃娃说话的错觉。
“没什么……”将诡异的想法抛之脑后,他语气生硬:“就是告诉你,一会儿到了秦家后,记得听话温顺点。”
“要是受了什么委屈,忍忍就过去了,你的任务是让秦总开心,绝不能惹怒他,如果惹怒了,也绝不能连累余家。”
顿了顿,余泽远似乎想起什么,声音又变得冰冷:“虽然你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,但父亲已经让你上了一周的礼仪培训,到时候别丢我们余家的脸,懂了么?”
余家是最近才起来的新贵家族,本就被那些老牌豪门子弟隐隐看不起。这次冒险将余清清送去秦家,也是存了些想打脸的意思。
——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送去秦家的,有个美貌儿子给人家秦总当狗,这叫荣幸。
余清清虽然迟钝,却也能感受得出面前人快要溢出来的厌恶。他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,闻言只哦了声,便低头看着手机不再说话。
脑海里,系统懒洋洋的声音再次响起,言简意赅:
【蠢东西。】
【就是,】余清清同意:【这家人真是既要又要,怪不得是炮灰呢。】
余清清是意外穿进这本书的——这是一个小说世界,由一本名为《负心错爱》的耽美小说衍生而来,讲的是主角攻受经历误会、绑架、假死、复仇……等等曲折后,发现自己依旧深爱对方的极致狗血故事。
故事的大反派,就是主角攻的小叔,秦时意。
身为反派,秦时意权势滔天、冷血无情,将主角攻受虐到哭天喊地。
而身为和余清清同名的炮灰,原主则懦弱阴暗、对权势极度渴望,只是一个活不过三天的npc。
原著剧情里,原主会在今夜被余家打包送给秦时意当金丝雀,并意图下猛药爬床。他手段粗浅,结局自然也凄惨:打断全身骨头,拖进养着狼犬的后院,成功变成了一堆饲料。
始作俑者秦时意却连听他惨叫的功夫也没有,直接回到书房继续工作,任由佣人清理着不远处溅满鲜血的地板,神色漠然。
如此凶残。
余清清嘶了声,忍不住小声嘀咕:“要不是想活下去,我才不干呢......”
他在穿书前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男大学生,因为救马路中央的老人而英勇牺牲,享年十八岁零六个月。
大概是老天看他命不该绝,死后余清清就身穿进了这本小说,脑子里还出现了一个神秘的恋爱脑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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